为了合理布置我市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设施配置标准及配置规模,科学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空间,细化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布局方案,保证中心城区各项医疗卫生设施项目落地。经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面向社会有关机构委托开展廊坊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就廊坊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编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廊坊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二、编制承担单位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以及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研究咨询机构。
三、项目内容
廊坊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四、申报条件
1.编制承担单位必须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廊坊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研究,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编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特别是省级相关规划、课题研究的优先。
3.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编制负责人申请。
五、时间地点安排
1.比选资料领取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0日
2.比选资料领取地点:纸质文件到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信息科登记领取、比选文件电子版与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信息科沟通登记后发送。未按要求按时领取比选文件的编制承担单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比选。
3.比选资料递交时间:比选开始前,由编制承担单位将比选响应文件一式六份带到比选现场;未带相应材料的,视同放弃必选资格。
4.比选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比选地点: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六、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最高限价19万元。
六、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比选结果通知后,于2020年10月20日前与廊坊市卫健委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廊坊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定稿,并将成果正式提交市卫健委。
3.规划编制期间,市卫健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廊坊市和平路121号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政编码:065000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316-2206179